附件1:
北京市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
安全风险分级办法(2021版)
为认真做好本市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(以下简称涉危使用)风险辨识评估工作,加大安全风险管控力度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、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名录》(应急管理部等4部门公告2020第1号)、《北京市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》、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》、《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》(GB 15603)、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》(GB18218)、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)、《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:安全生产通用要求》(DB11/T 1322.2)等相关法律法规、标准规范及文件,在深入调研、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制定本办法。
结合本市工业企业实际,可采用直接判定法或风险矩阵法两种方式,确定涉危使用安全风险等级。安全风险从高到低划分为四级:即重大风险、较大风险、一般风险、低风险。
一、直接判定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
为简化工业企业涉危使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,综合考虑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、储存量及作业场所状况等实际,可采用直接判定法确定涉危使用安全风险分级。
作业场所存在下列情形的,应当确定为重大风险企业:
设有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罐、危险化学品专用库及其它设备设施的。
作业场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确定为较大风险企业:
1.设有内部油库、内部加油站(含橇装站)及液氨制冷场所等,但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;
2.设有危险化学品储罐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专用库,储存易燃气体6瓶(40L)(含)以上或其他气体10瓶(40L)(含)以上的气瓶库,但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;
3.使用燃气作为生产原料的;
4.采用压力管道输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至使用场所的;
5.生产工艺使用油性漆、有机溶剂或稀释剂的;
6.设有氢气、氧气、乙炔气、丙烷气供气站、调压站,或使用集装格供应上述气体的;
7.在洁净车间内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作为生产原料或辅料的;
8.酒精度大于或等于38度的白酒及其它酒的勾兑车间、灌装车间、酒泵房、储罐区、库房等。
9.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性实验室等。
作业场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确定为一般风险企业:
1.维护、保养等非生产工序中,在非洁净厂房内使用清洗液等危险化学品的;
2.检修施工中的焊接切割作业使用少量氢气、氧气、乙炔等;
3.仅使用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场所;
4.使用少量危险化学品的化验室或检验室。
不属于重大、较大和一般风险的企业,为低风险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。
二、风险矩阵法确定企业风险等级
在采用直接判定法不能确定涉危使用安全风险等级时,可采用风险矩阵法确定涉危使用安全风险等级。首先对工业企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,其后对危险化学品使用量进行分级,最后通过风险矩阵确定工业企业涉危使用安全风险等级。
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,将工业企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分为一、二、三、四类。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确定为一类危险化学品:
1.生产过程中使用或储存的汽油、氢、苯、甲醇、丙烯腈、环氧乙烷、乙炔、甲苯、乙烯、1,3-丁二烯、1-丙烯、丙烯、苯胺、甲醚、乙酸乙烯酯、苯酚、甲苯二异氰酸酯、过氧乙酸、乙烷、乙酸乙酯、硝酸铵、乙醛、乙醚、丙酮、乙腈、乙醇、氯酸钾、氯酸钠、异氰酸甲酯、液化石油气、压缩天然气、氯乙烯、1,2-环氧丙烷、二硫化碳、一氧化碳、磷化铝、磷化氢、丙烷、硫化钠、丁酮、正己烷、环己烷以及硅烷、磷烷、砷烷、液氯、氰化钾、氰化钠等;
2.油墨、油漆、稀料、松香水、天拿水、硝基漆(主要成份为硝化纤维素)等;
3.除上述所列物质外,按照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,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的危险化学品。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确定为二类危险化学品:
1.生产过程中使用或储存的液氨、苯乙烯、氯苯、丙烯酸、环己酮等;
2.除工业企业一类危险化学品外,按照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,火灾危险性为乙类的危险化学品。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确定为三类危险化学品:
1.生产过程中使用或储存的五氧化二磷、联苯醚、甲酸、过氧化氢、三氧化二砷、氟化氢、二氧化氯、次氯酸钠及液态氧和氮等;
2.除工业企业一、二类危险化学品外,按照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,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的危险化学品。
不属于一、二、三类的危险化学品,确定为四类危险化学品。
(二)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数量安全分级
按照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》(GB18218),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为主要依据,将危险化学品使用数量安全等级,从高到低划分为四级:即A级、B级、C级、D级。其中,存在多种危险化学品时,应按GB18218规定的公式计算确定。具体等级划分见表1。
表1 危险化学品使用数量分级
A级 | B级 | C级 | D级 | |
储存数量 | 构成重大危险源。 | 未构成重大危险源,但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存在量或设计最大量达到重大危险源临界量的10%以上。 | 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存在量或设计最大量达到重大危险源临界量的1%-10%。 | 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存在量或设计最大量达到重大危险源临界量的1%以下。 |
(三)风险矩阵法确定涉危使用安全风险等级
采用风险矩阵法确定工业企业涉危使用安全风险的具体方法见表2。按照风险矩阵法,凡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为A级的一、二类企业为重大风险企业;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为D级的三、四类企业为低风险企业;其他分别为较大风险企业和一般风险企业。
表2 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风险矩阵
一类 | 二类 | 三类 | 四类 | |
A级 | 重大风险 | 重大风险 | 较大风险 | ---- |
B级 | 较大风险 | 较大风险 | 一般风险 | 一般风险 |
C级 | 较大风险 | 一般风险 | 一般风险 | 一般风险 |
D级 | 一般风险 | 一般风险 | 低风险 | 低风险 |